自在coach 97: 什麼是情緒勒索?


 

90年代美國心理治療師Susan Forward提出情緒勒索,這是說自己沒有能力為自己的情緒負責任,而威迫利誘對方就範,控制對方的行為,再美化為愛。譬如:老公對老婆說「叫你做一點點事情就囉嗦不停,還以為你是個好有愛的女人」;
男朋友可能說「既然你不願意幫忙,我去外面找女人,是你逼我這樣做的啊」;
老婆可能會說「當初說是聽你的才會落得如此田地,難怪你媽媽都說你自私」;
阿媽可能會說「仔,你不是說會永遠照顧我嗎?沒想過你會那麼殘忍對阿媽」;
女朋友又會說「你不回來,我就將你的私隱到處去宣揚,令你徹底身敗名裂」;
阿媽可能會說「如果你真的和她結婚,就不要認我是你阿媽,你令我太失望」;
老闆可能會說「你不加班,許多人願意啊,我如此賞識你,你竟不願意幫忙」。

情緒勒索者通常會針對對方的痛處和死穴,強迫對方就範,令對方害怕、擔憂和內疚,值此威脅對方,通常是先批判和譴責對方,如果無效,就會升級,逐漸變成勒索、要脋,再包裝為愛。「如果你聽話,我會好愛你」,這在親子關係中經常出現。父母都可能說過「如果你乖,我就帶你出街玩」;亦即是說,給你好處,逼你就範。

情緒勒索者,通常是缺乏安全感,於是強加自己的需要和期望在對方身上,去滿足自己,強逼對方改變。被勒索者,其實同樣缺乏安全感,害怕被拒絕,害怕失去所有,所以明明知道對方自私地操控,依舊會委屈自己,然後合理化變成孝順、愛心,會自我催眠說「難道見死不救,他已經很凄慘了」。

換言之,情緒勒索是雙方都需要負責任,因為是共同創造出來的,因為雙方其實都不愛自己,以為我犧牲、我痛苦、我要脋你,你就會愛我,結局雙方同樣扭曲,同樣受傷害。

出路是自己責任自己負,因為一個人是否快樂,完全是自己的選擇,不是其他人的責任。沒有人有能力、有需要、有責任背負別人的生命。任何關係能健康發展都必需要健康界線。

2018年7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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