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在coach 81: 批判罪惡,同時關心犯這罪惡的人。


 

昨天有人問,華山你經常講寬恕,同時又批評政府施政,豈不是雙重標準?為什麼你不寬恕政府呢?

我想分享生活例子:如果我被打劫,所有錢都失去,我會不會憤怒呢?我相信不會,因為即使完全沒錢,我依然可以創造幸福快樂,所以無須憤怒。那我會不會感恩?當然會,我感恩依然生存、健康,仍可以問朋友借錢活下去。最感恩,我不是那個匪徒,亦從來沒有沮喪到要去打劫,所以值得感恩。那我會不會報案呢?當然會,出發點不是憤怒而是愛,因為不希望匪徒將來會傷害其他人,當然亦不希望他傷害自己,報案是他需要為他的行為負責任、承擔後果。那我想不想他坐牢?當然想,他需要承擔責任,否則會變成縱容,而我會主動去監獄探望他,善用生命導師的經驗,持續去支持他。我相信被他搶劫的人,反過來支持他,能令他感動;這是最佳角色去支持他真正改變。

甘地說Hate the sin, love the sinner(批評罪惡,同時關心犯罪的人)。每個人都不完美,都會犯錯,即使犯錯,只要承擔責任,都值得被支持。同時,如果犯錯者依然故我,沒有承擔責任,我們便寬恕,寬恕便會變成縱容和包庇。所以,面對社會的不公義,我們有責任發聲,社會才會進步,因為社會是屬於我們每一個人。發聲的時候,需要以事論事,而非情緒發洩、人身攻擊。

當我們批判罪惡行為時,仍然相信每個人的本質都是神聖圓滿的,只不過被自私、貪婪和慾望所支配。所以,批判罪惡時,值得分開人和行為。只要犯錯者承擔責任,真正悔改,便即時連結最神聖的本質。換言之,只要帶著這份清淨的愛,放下投射和情緒,我們可以持平地批判不公義和罪惡的行為,同時關心犯這罪惡的人。說到底,這份關心和愛,才會真正令人改變。

2018年7月13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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