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C39 我們都曾捲入受害三角循環!

美國心理學家Stephen Karpman在1968年提出「受害三角循環」,指出我們每個人都曾捲入受害者— 加害者— 拯救者的三角循環。面對同一段關係,我們可以重複扮演這三個角色。舉個例子:20年前,某香港男子因豪賭而欠下巨債,母親非常痛苦,不斷勸他戒賭,同時又不斷替他還債。結果,高利貸找上門,母親走投無路,四出訛騙親友投資,最終東窗事發,親友極度憤怒,指責該名母親。母親無法承受巨大壓力,自殺身亡。這位母親,原本是兒子賭博的受害者,嘗試做拯救者不成,繼而變成加害者去欺騙親戚朋友,最後自戕,成為受害者。

許多研究發現,持續的沉溺行為背後,往往有個不能自拔的拯救者。拯救者出手相助,往往是自己需要「被需要」,享受做拯救者的道德優越感,便姑息沉溺者,甚至不希望對方康復,因為如果對方康復,拯救者便失去存在價值。

另一個例子,B的丈夫有外遇,B非常憤怒和傷心,嘗試拯救婚姻不成,發出百多封電郵給丈夫公司所有人,嚴厲辱罵丈夫,最終令到丈夫失業。丈夫痛苦無助,回來找B修好,B接納丈夫,借錢幫忙,心裏卻十分不甘,便與另一個男人發生性關係,作為報復。不幸是B和情人在家中做愛時,被丈夫撞破,丈夫拿出廚房的刀,最終被判監禁。B本是受害者,嘗試做拯救者不成,成為加害者。最終,大家都是受害者。

Stephen Karpman指出,在受害三角循環中,每個人最終都是受害者,因為三方面都不負責任:拯救者背負了受害者的責任,令受害者不需負責任;受害者將責任推卸給加害者,逃避負責任;加害者要別人滿足自己的需要,也是不負責任、自我中心的。受害三角循環,互相吸引,惡性循環,永不超生。唯一出路,是建立健康界線,徹底離開三角循環的模式。

SC38 如何面對情緒勒索?
SC40 為何拯救者會變成加害者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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