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C10 教練需要專業操守嗎?
生命教練,是現代民主社會的文化產物,著重個人生命自主選擇。國際教練聯盟(ICF) 將coaching定義為「透過教練和案主協作啟導的夥伴關係,讓案主發揮個人和專業潛能。」 1990年代,生命教練邁向專業化、國際化、普及化,發展專業協會,例如教練協會 (Association for Coaching)、國際教練聯盟 (International Coach Federation)、國際教練協會 (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Coaching)、歐洲教練與導師委員會 (European Coaching and Mentoring Council)。直至2021年,全球約有一千間教練學院,教練約一百萬人;生命教練遍地開花,已經成為全球急速發展的生命工作行業。 教練學如雨後春筍,卻未有國際專業認證、發牌、監管和督導制度,美國至今沒有任何州政府規範教練認證,只是由私人機構自訂專業準則。譬如,國際教練聯盟認證的教練培訓課程,最少需要125小時的課程和10小時導師教練輔導,並通過檢定考試。相比傳統輔導學,差異甚大,專業輔導員執照需要2000至3000小時的實習與執業經驗。如何提升教練專業的培訓質素、服務指標和專業操守,值得我們關注;畢竟,自由放任,容易吸引害群之馬,混水摸魚,案主便會遭殃,整個行業又會蒙羞。因此,我們需要確保教練的專業質素和服務操守: 1、專業訓練:確立整個行業認可的專業培訓、認證和督導機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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