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C37 情緒勒索,是關係的致命傷!

90年代美國心理治療師Susan Forward提出「情緒勒索」這個概念,就是有些人覺得沒有能力為自己的情緒負責任,便威迫利誘對方就範,透過展示傷痛來控制對方,再美其名為愛。譬如:

母親可能會說:「仔,你不是說過永遠照顧我嗎?沒想過你會那麼殘忍對阿媽」;
父親可能會說:「如果你真的和她結婚,我不會認你是兒子,你令我太失望了」;
男友可能會說:「既然妳不願意幫忙,我就去外面找女人,是妳逼我這樣做的」;
女友可能會說:「如果你現在不回來,我就公開你的私隱,令你徹底身敗名裂」;
老闆可能會說:「你太辜負我了,加班幾天就不滿,你的位置隨時可被取代啊」。

情緒勒索者要如願以償,通常咬着對方的死穴不放。先是譴責,無效就逐步升級,令對方感到害怕和內疚。嚴重者,以自殘、自殺要脅,逼使對方投降。這往往源自原生家庭;父母可能說過:「如果你乖,我就帶你出去玩」、「你聽話,我就會愛你」。給你甜頭,逼你就範。

情緒勒索者通常缺乏安全感,容易焦慮、恐懼、妒嫉,強加自己的需要在對方身上。被勒索者同樣缺乏安全感,害怕被拒絕、被批判,明知對方要求無理、自私操控,依舊委屈自己,然後合理化為愛,自我催眠說:「我沒有選擇… … 難道見死不救?他已經很慘…… 」

情緒勒索需要雙方共謀,是共同的責任、共創的結果。雙方都扭曲了自己,以為我犧牲、我痛苦、要脋你,你就會愛我。結局,兩敗俱傷。

出路是「自己責任自己負」。我們快樂與否,完全是個人選擇,與別人無關。沒有人有能力、有需要、有責任背負我們的生命。健康人際關係,要有健康界線。

SC46 如何區分健康界線和劃清界線?
SC38 如何面對情緒勒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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